当婚姻因一方出轨而出现信任危机时,许多当事人会考虑通过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来明确双方财产归属,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这一法律行为涉及情感与利益的复杂平衡,需在冷静、理性的前提下,遵循严格的法律要件进行。
需明确婚内财产协议的法律性质。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该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意味着,协议的核心在于对财产权属进行清晰划分,而非对出轨行为本身进行惩罚或设定人身约束。协议中若出现“若再出轨则净身出户”等涉及人身限制或过高惩罚性条款,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协议的签订必须基于双方真实意愿。任何一方不得通过欺诈、胁迫等手段迫使对方签署。鉴于出轨事件后双方情绪可能处于不稳定状态,建议在正式签署前给予一定的冷静期,避免在极度愤怒或悲伤的情绪下仓促决定。最好能有独立的沟通与协商过程,确保双方对协议条款的理解一致,自愿接受其约束。
在协议内容的具体拟定上,应力求详尽、明确且可执行。需全面梳理并列明夫妻双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财产以及可能存在的个人债务与共同债务。对于不动产、车辆、股权、金融资产等重要财产,应写明具体信息(如产权证号、账户信息等)及归属约定。财产范围的描述模糊是日后产生争议的主要根源。同时,协议可对未来可能产生的财产(如工资、投资收益、继承或受赠财产)的归属一并作出安排。
为确保协议的法律效力,形式要件不容忽视。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亲笔签名并注明签订日期。虽然法律未强制要求公证,但经过公证的协议在证明力和证据效力上更具优势,尤其在后续可能发生的诉讼中。公证过程本身也是对协议内容合法性的一次审查。
需要特别警惕的是,签订此类协议的目的应是梳理财产关系,而非替代对婚姻问题的根本处理。它不能解决情感创伤,也无法自动导致婚姻关系的修复或终结。当事人应清醒认识到,协议主要保障的是经济权益。在签署前后,结合自身情况,综合考虑婚姻咨询、情感修复或离婚谈判等其他途径,可能是更为全面的应对之策。
在配偶出轨后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是一个需要审慎对待的法律决策。它要求当事人超越情绪波动,聚焦于财产权益的合法保障,通过内容合法、意思真实、形式完备的书面约定,为不确定的未来构筑一道清晰的法律边界。在此过程中,保持理性,必要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是维护自身正当权利的关键。